根据教育部《高等学校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指南》《陕西高校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工作指南》以及学校疫情防控工作部署,现就我校正式开学后疫情防控期间的实验室管理工作做出如下规定:
一、各教学、科研实验室须增强大局意识和全局观念,坚决服从学校防控领导小组统一部署,高度重视实验室疫情防控管理工作。
二、实验室负责人是本实验室疫情防控及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须严格落实实验室安全准入制度,加强实验室疫情防控管理,贯彻落实各项防控措施。
三、进入实验室的人员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科研实验室的本实验室团队成员,教学实验室的本次实验师生;
2.无发烧、咳嗽、乏力、气促等不适症状;
3.无隔离或已经解除隔离限制。
四、各实验室须即时问询了解进入实验室人员的身体健康状况,如有异常须立即报告所在单位疫情防控负责人。
五、实验室人员要做好个人防护:
1.进入实验室必须佩戴口罩、穿实验服,根据实验需要正确佩戴防护镜、手套、脚套等;
2.摘口罩前后做好手部卫生,按照“七步洗手法”勤洗手;
3.严格遵守实验室安全规定,严格管理危险物品,严禁在实验室饮食;
4.实验过程中如有人员出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可疑症状,不可带病进行实验。若出现以上情况应立即向实验室和单位负责人报告,配合校医院做好密切接触者管理和消毒等工作。
六、各实验室要做好安全防护工作:
1.首次开启实验室时须对环境、水电、设备、化学药品、压力容器等进行全面安全检查,并做好清洁消毒工作;
2.保持实验室内通风良好,不使用中央空调系统,加强开窗通风换气,每日通风不少于2次,每次20-30分钟;
3.保持实验室环境卫生清洁,及时清理垃圾;
4.错峰组织开展实验,严格控制实验室人员密度,不得聚集,同室人员间隔1米以上;
5.实验过程中使用的实验用品、手套、口罩、纸巾等废弃物放入集中收集地点,坚决杜绝随意丢弃。
七、教学实验室开学两周后启用,除遵守实验室安全管理规定外,建议增加实验循环组数,严格控制每组实验的学生数。
八、科研实验室及公共科研条件设施根据需要开学后即时启用。科研实验室启用后,除遵守实验室安全管理规定外,建议适当控制进入实验室人数,降低人员密度,不得聚集。非专人操作仪器设备,实验时原则上应佩戴个人专用手套。
九、实验室在接收样品或物品时,应首先对外包装进行消毒,可采用医用酒精或其他有效消毒液擦拭等方式,过程中应佩戴口罩和手套。实验完毕后,对需交还的样品或其他物品消毒后交还。
十、对于通过大仪共享等系统预约的用户,管理人员应与用户提前通过邮件、微信等沟通确认实验内容、方法及要求等,减少用户逗留时间和不必要的交流、接触。
十一、对于在实验工作中需要购置或配送危险化学品的实验室,须提前做好规划,与实验危化品服务中心通过电话、邮件等方式沟通确认,以免影响实验进展。
十二、疫情防控期间校内所有实验室除疫情研究、疫情防控等需求外,停止校外野生动物猎捕活动和研究,暂停动物接收。严禁私自购置、处置实验用动物,实验动物废弃物须放入专用收集袋封口,临时存放冰柜中,实验室安全与条件保障处定期统一收集处置,严禁采取随意丢弃、挖坑掩埋、售卖等方式私自处理。
实验室安全与条件保障处联系电话:87082941
实验危化品服务中心联系电话:87092125 87092439
电子信箱:sysc@nwaf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