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2026年“五一”假期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

作者:  来源:  发布日期:2026-04-29  浏览次数:

各二级教学、科研单位:

为切实做好2026年“五一”假期实验室安全管理,防范安全事故,保障师生人身安全与校园稳定,根据教育部及学校安全工作部署,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压实安全管理责任。各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要求,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原则,牢固树立安全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层层压实责任,坚决杜绝麻痹思想与侥幸心理,守牢安全底线。

二、开展节前安全检查。各单位要树立“隐患就是事故”理念,对照《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6)》,全面开展实验室安全隐患排查整治,重点检查高风险实验室与重要危险源。对照前期督导问题举一反三、建立台账、闭环整改、逐项销号,确保实验室符合安全要求。

三、强化安全教育培训。假期期间进入实验室的学生,须经导师(指导教师)和实验室负责人同意。相关老师须结合实验内容,开展专项安全教育及应急处置培训,提升学生安全意识与风险防范能力。

四、严格实验室运行管理。

1.假期停用实验室,完成自查后关闭水、电、气,锁好门窗及橱柜;确需保持水电供给的,须安排专人值守巡查。

2.假期开放实验室,要严格执行操作规程,落实个人安全防护措施,必须有指导教师值班或现场指导;严禁擅离职守、从事与实验无关活动,严禁在实验室饮食、留宿。

3.严禁实验人员疲劳作业与设备超负荷运行;对超低温冰箱、光照培养箱等24小时连续运行设备,须连续监控其运行状态;危险化学品须严格遵循采购、领取、使用、储存和处置全流程管理规定,做到分类存放、专人管理、台账清晰;高压灭菌锅等压力容器须按照特种设备操作规范安全使用。

4.严控高危与过夜实验,尽量不安排过夜实验及高风险实验;确需开展的,须事先经本单位分管领导审批,并在导师的现场指导下开展,且有两人及以上同时在场。电脑、空调、电加热器等不得无故开机过夜,不得出现设备无人值守运行等行为。

五、落实值班巡查制度。各单位要结合实验室开放情况做好假期值班安排。值班人员须每日开展安全巡查,并做好巡查记录。一级、二级风险开放运行的实验室须安排专人值守。实行实验室钥匙集中管理,确保应急响应快速高效。遇突发事件,现场人员应立即采取科学有效的应急处置措施,最大限度降低事故损失,并在第一时间向实验室安全与条件保障处及相关部门报告。

六、请各相关单位高度重视假期实验室安全工作,迅速将将本通知要求传达至每一位师生,严格执行各项规定,确保假期实验室安全平稳。

七、紧急情况联络方式

实验室安全与条件保障处:87082941

保卫处:87082876

实验危化品服务中心:87092125  

生命科学大型仪器共享平台:87092717

温室(人工气候室):87082952

 

实验室安全与条件保障处

2026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