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3日上午,学校在交流中心317会议室召开实验室安全工作组2020年第一次会议,副校长韦革宏主持会议,党委校长办公室、教务处、科学技术发展研究院、研究生院、国有资产管理处、基建规划处、后勤管理处、保卫处、实验室安全与条件保障处等实验室安全工作组成员单位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议听取了实验室安全与条件保障处关于《实验室危险废弃物管理细则》《实验室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管理细则》《实验室用电安全管理细则》《实验室安全分类分级管理细则》《实验室安全督导工作条例》等5项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以及实验室安全督导组成员遴选情况汇报,经过现场讨论研究,原则审议通过了5项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和实验室安全督导组成员名单。
韦革宏副校长在总结讲话中就做好我校实验室安全工作进行了强调:一是要健全完善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首先从制度上进行规范,做到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有规可依;二是要落实安全管理责任,责任细化到人,重点抓好科教人员和研究生管理;三是要提高技术手段,在做好人员安全技术能力建设的同时,引入现代信息化管理技术,实时推送安全管理信息,提高检查整改效率;四是要做好检查督查,学院层面的内部检查与学校层面的督导检查相结合,落实落细检查内容,及时反馈通报检查信息,实行检查整改闭环管理;五是要充分发挥实验室安全工作组的作用,加强职能部门之间的沟通交流,协同发力,提高管理效能。
最后,韦革宏副校长要求实验室安全与条件保障处要结合开学安排,组织对实验室进行一次全面检查,确保实验室安全平稳运行。